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健康、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全校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压力传导,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同时,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使用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祀之机利用公款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同学会、校友会;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
三、强化监督执纪。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特别是“四风”典型问题,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工作失责失察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电话:0373-3040279
电子邮箱:jiw#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