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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2012-03-01 15:46  点击:[]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组织管理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将实践教学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

1.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建设。除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外,各教学院(部)须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实验室人员工作职责(应细化到每个岗位的人员);②学生实验课程考核办法(说明考核方式、成绩记分方式等);③学生上实验课考勤制度;④仪器设备操作程序(根据需要制定);⑤实验室安全及物品管理(含实验材料消耗品等)制度;⑥实验人员培训制度;⑦实践教学工作检查、督导制度;⑧其他需要制定的制度和规范。

2. 教学院(部)要建立和完善教学检查、督导机制,特别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与督导工作,每学期至少应对开出的实践课程进行一次检查性听课,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载。

二、教学大纲、教材(指导书、讲义)管理

1.实验(实习)大纲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本依据。凡培养方案设置的实践类课程,都必须制定相应教学大纲。若课程内容及项目有更新和增减变化,其教学大纲应及时进行修订。

2.实践课程必须要有配套的实验教材或者指导书(讲义)。教学院(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编写或选用正式出版物。

三、实践教学运行管理

1.实践教学任务下达与安排:实践教学任务由教学院(部)依据教学计划在每学期课表编排时下达,各教学院(部)应根据任务要求做出安排,落实教师、教材、场地、设备及材料等准备工作。

2.课程安排及课表:实验课表应该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五前提交实践教学管理科。实验课表是学校检查、督导和了解实践教学运行及秩序的主要依据。课表如需变更,必须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审批未通过前实验室不得随意调停课、更改主辅讲教师。

3.实验课程考核与考勤:实验及实践环节根据学生学习态度、考勤情况、现场操作、作品或报告、答辩或考试考核成绩。学生完成实践教学课程,必须完成相应报告撰写;原则上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实践环节、开放实验、16学时及以上的随课实验必须组织专门考核或考试。

4.各类实习考核与考勤:实习计划应在实习开始前一周提交实践教学管理科;实习指导教师要参加实习过程的现场指导,重视对学生进行劳动安全和纪律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记录,编写实习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要加强考勤,实习结束后一周内要将实习总结和实习成绩提交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四、实践教学资料文档管理

实验室应按照《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范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规范:

1.材料领用、设备维修、实验室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等实验室维护工作必须专门记录;

2.实验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验课表、实验分组名单、成绩登记表等重要教学秩序资料必须保存纸质稿;

3.各实验室应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文档资料。

五、其他

实验室与实践教学工作除执行本通知外,其他相关事项和工作可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和《河南科技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联系人:康芳联系电话:3040246

河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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