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学分:3学分
总学时数:48学时 (理论讲授32 、实践16)
适用专业:全校各专业
课程类别:公共基础课;必修课
开课院系: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一、实践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本质上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思想、道德、法律的社会传递与大学生个体思想、道德、法律的直接体验相统一的过程。
本课程的内容来源于现实生活,对现实生活具有指导意义。实践课遵循知行结合的原则,要求学生把学习与履行结合起来,把学习规范与遵守规范结合起来,使知识转化为内在素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是知、情、意、行的统一的过程,通过实践,可以不断增强自我教育的能力,实现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目的
二、实践课教学目的与要求
引导学生在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知识的同时,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身体力行,努力把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实践。
紧扣教材主要内容,关注成长成才需求,贴近大学校园生活;巩固课堂上所学到的道德法律知识,发现和发掘生活中值得提倡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形成较为合理的道德法律知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自主性,培养学生的开拓精神,使他们在道德法律实践中不断增强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法律能力;引导学生探究现实生活中的道德法律问题,并运用所学理论说明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探究问题过程中,自我成长,从而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三、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
1. 以国情国史馆为基地组织学生观看反映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历史的资料片;爱国主义电影;反映大学生活、友情与爱情、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等的视频资料;利用国情国史馆相关资料,让学生选择自己有兴趣的进行阅读,并撰写的读书笔记。
2.文献调查.
3.校内调查。
4.校外调查。
序号 |
实践内容 |
实践时数 |
1 |
爱国主义、公民道德 |
4 |
2 |
理想信念、法律、道德(自选1) |
4 |
3 |
大学生活问题(自定内容) |
4 |
4 |
社会问题(内容自定) |
4 |
合 计 |
16 |
撰写人:李晓愚 审定人:赵元明